臨床研究的目的
臨床研究是在人體(病人或健康志愿者)進行的藥物系統研究,為了評價藥物的吸收、分布、代謝和排泄,以及有效性和安全性。在研究中,將評價藥物的作用(有益和潛在的不良反應)。
開展I、II、III、IV期臨床研究、人體生物利用度或生物等效性研究,需得到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。
具體研究項目開展前還需經過倫理委員會的批準。
臨床研究的參與方式
只有符合指定研究要求的人才會被邀請參加該項研究,而他決定是否參加臨床研究完全是自愿的。
由專業的醫生來選擇臨床研究受試者,當一位受試者者參加了一項研究,就不能同時參加其他醫學研究項目。
選擇參加臨床研究可能不僅給個人帶來益處,還可能幫助到更多的人。
受試者的用藥方法
受試者獲得的用藥方法由研究醫生根據研究方案確定。
受試者正在使用的其它藥物的處置方法
研究期間,受試者可能需要合并使用某些相關治療藥物,也可能需要停用一些其它正在使用的藥物,無論使用或停用何種藥物,都需遵照研究醫生要求。